大学社团活动侵权吗,大学社团活动有用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学社团活动侵权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大学社团活动侵权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学里放映室之类的社团播放院线未下线电影,是否侵权?
谢邀!
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播放院线没有下线的电影一定是侵权了!而且是犯法!侵犯了著作权。
大学的社团或者是其他组织给同学们播放电影的初衷是好的,想要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但是这些大学生组织者们不知不觉中犯了法!作为大学生,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应该多去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避免在不知不觉中犯法。
如果说社团想要组织同学们一起观赏电影的话注意一定不要选择院线没有下线的影片,并且一定不要用于盈利,比如说收取一定的金额让同学们观看,这种行为也容易引起争议。
如果你们喜欢看电影的话欢迎关注头条号:普通大学生。小编每天都会向大家推荐高质量的影片!
如果在大学体育社团的训练中受伤,社团和学校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大学社团成员绝大多数已年满18周岁,他们作为成年人应当明知自己的后果,应当对自己行为负责。
社团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为社团活动提供安全环境,提醒成员注意人身安全。在危险性较大的活动,社团应当提供安全保护和救助。
受害人依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向社团索赔的,应当证明社团组织者或成员有过错。
本人执业律师,愿意回答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欢迎评论与互动。请给我点个赞。
画手账社团胶带卖出是侵权吗?
画手账社团胶带卖出可能构成侵权。是否侵权主要取决于胶带上的图案是否享有著作权,以及卖出行为是否得到了著作权人的授权。
如果胶带上的图案是原创的或者来自于其他享有著作权的来源,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卖出,则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发行权等,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即使社团对胶带进行了加工或改造,如添加文字、色彩等,也不能改变其侵权的本质。
因此,为了避免侵权***,画手账社团在卖出胶带前,应该确保使用的图案已经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者图案本身不享有著作权。同时,社团也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相关领域的律师。
大学里的社团部是做什么的?
大学社团的最初目的是组织一些人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对社员,对学校,对社会都有意义的事情。
去敬老院服务里面的爷爷奶奶,去特殊学校看望里面的特殊儿童;对自己心灵也是一种洗礼。
比如我之前带的社团后面毕业后就成立了公司,运作两年后倒闭,但是也学习到了很多经验,也结交了很多兄弟姐妹,现在偶尔吃吃饭,聊聊天,相互交流学习一下;对生活也有很大乐趣。
大学的社团很多,根据性质和同学们的兴趣爱好不一样,分为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学术性质;
2、公益性质;
3、体育性质;
4、兴趣爱好性质类;
其中每一类性质的又分为很多社团,比如学术性质类社团下有飞思卡尔电子竞赛社团、有“三井杯”化学竞赛等;再比如体育类社团下面一般包括篮球、足球、羽毛球、网球等体育相关的社团。
所以每一个社团根据自己所属的分类不同,其主要从事的工作和扮演的角色也不一样。
另外,大学社团在每年招新的时候,主要招会员和理事,社团的会员就是主要参与社团内部的活动,比如组织一场篮球比赛,篮球社团的会员可以参与此次比赛。而社团的理事主要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和执行,主要协助社团的会长管理社团,社团的会长也是从理事中选举的。
过来人的经验:大学社团就是玩!
你要是认为自己的综合素质还不错,建议进学校学生会!次一点的学院学生会(你们学院的人都会认识你)!再结合自己的特长进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
你要是有一些特长:可以考虑进书法协会、围棋协会、象棋协会、舞蹈协会等等。
要是整个学校没有你想加入的社团而你又想有些社团生活,你可以创建一个社团!这样你就是该社团的真正创始人了!
加入社团是非常好玩的一件事,你可以同时加入一些社团,同时跟很多人一起玩!
高校音乐剧社如何处理版权问题?
在学校初中高中音乐剧社呆过5年的我来回答一下。之前我们学校有一位非常会创作的老师,所有的剧和音乐都是他自己写的。之后有人找他合作,后来他根据剧本写出歌曲部分。这是没有任何版权问题的。有的国际高中/初中(上海美国学校,惠林顿学校,Concordia)会将音乐剧演出算作学校重大演出,这样有学校的投资和宣传以及[_a***_]版权的能力,演奏则是乐池里学校管弦乐队现场演奏。(经典剧目是很贵的,当然你可以再了解一下情况)如果之后音乐剧在中国比较普及的话,或者社团关系与学校关系好的话,再或者音乐剧在学校里是主流的话,我觉得是可以得到学校支持变成一个学校的大项目,这样可以有能力购买版权。
大学时曾创办过三年音乐剧社团,对于版权的理解如下:
一、关于音乐剧社的版权:
高校音乐剧社的版权即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版权,即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表达的作品。满足一定条件的著作,无论是否以中文创作,甚或并不付诸于文字——如盲文、五线乐谱、舞蹈设计、艺术创作、计算机代码等——都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
二、音乐剧社的版权处理:
高校音乐剧社的版权分商业演出和免费表演两种。
1、 商业演出
商业演出的剧目大都是照搬世界经典的剧目,比如《茶花女》和《悲惨世界》等音乐剧。音乐剧中的配乐属于音乐作品,中文剧本基于对译作的演绎,属于文字作品,而演员的“表演”虽然并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依据著作权法第 38 条受到表演者权的保护,享有一定的权利。而音乐剧整体作为基于原著及译著演绎而成的作品,实施公演行为的,高校依据著作权法第 37 条第 2 款的规定,会征得译著权利人及剧本权利人同意,授予“表演权”的许可。
原则上,根据著作权法第 21 条的规定,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自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止。但著作权法在第四节中规定了对广义著作权的限制,列举了在符合一定事由的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原著及译著)姓名、作品名称,在这种场合实施一定行为的,并不属于侵犯著作权。
2、 免费表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学社团活动侵权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学社团活动侵权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mbpw.com/post/24143.html